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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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干部退休问题
时间:2024/2/23 8:51:31    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    |       
您好!我是女干部身份,52岁,已在朝阳区某外企工作将近6年,职位是助理项目经理,签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。公司以我不是管理岗和技术岗为由,准备终止劳动合同,让我今年退休。社保局系统里我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5岁,我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。如果公司坚持要我提前退休,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55岁办退休?如果公司坚持终止劳动合同,我是否可以主张2N赔偿?谢谢!

  你好,个人认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55岁。如果公司坚持终止劳动合同,可以主张2N赔偿金。
  此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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